早上從聖地牙哥離開妹妹家之後, 爸爸媽媽決定到爾灣拜訪表舅.
一抵達表舅家, 表舅養的一隻小狗馬上跑出來迎接我們. 表舅養這隻積奇羅素狗(Jack Russell Terrier)也很多年了, 從前來拜訪時都有跟牠玩過, 所以我看到牠轉身去廚房吃東西, 也跟著蹲下去摸摸牠的頭.
沒想到牠突然變得很憤怒, 轉過頭緊咬住我的右手不放!!
挖哩咧!! 痛死我啦! 我一時嚇到, 尖叫起來.
表舅急忙趕過來, 把我的手拿過來看, 手上已經多了一道道傷痕了. 表舅急忙把狗趕到樓上鎖進房間裡.
大概是受到驚嚇, 又從未被狗咬過, 我竟然哭了起來. 之後表舅提起一件我的傷心往事, 又聽到爸爸在旁邊講風涼話, 說他小時候被狗咬過三次都沒事. 我聽了更是情緒化起來, 抽抽搭搭地哭了一小時才慢慢把心情平復下來, 真是太丟臉啦! 那一整天都沒什麼心情跟別人講話, 只恨不得有個地洞讓我鑽進去.
稍晚一點, 我的手掌腫了起來, 右手拇指以下的肌肉感到十分刺痛, 媽媽很擔心, 便拜託舅媽帶我們去附近的醫院看醫生. 幸好我上個月去做身體檢查時有重新打過破傷風預防針, 所以不用再打一次.
醫生說我的右手掌小血管被狗咬破, 所以大拇指以下會呈現淤清約一兩個星期, 但他也只是叫護士幫我擦藥包紮起來, 吩咐我一兩天內盡量不要去動右手.
手被包紮起來的樣子.
這張是約過了兩三天後拍的, 傷口已逐漸癒合. 但仍可以清楚看到手掌的淤清.
幸好沒什麼大礙, 但是…..
Jack Russell Terrier, 我跟你誓不兩立!!